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贝鑫公示材料

关于浙江贝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新型围护材料项目竣工验收的公示: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环评[ 2017]4号),现将“浙江贝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新型围护材料项目”竣工验收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浙江贝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新型围护材料项目
建设地点:海宁市尖山新区安仁路29号
建设内容:企业租赁浙江杜罗斯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安仁路29号的现有厂房1号厂房,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,购置3条高效节能的造粒生产线和20条PE型材配套生产线、1台拉毛机、2台砂光机、2条联合生产线等先进生产设备,配套空压机、废弃收集处理设施及其他附属设备等,开展新型围护材料的生产加工。 项目实施后期将形成年产新型围护材料12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。
联系人:修志强
电话:15157443321
公示期限:2023年11月16日-2023年12月13日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提出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(上传验收报告、验收监测(调查)报告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四项内容)


发布时间:2023年11月6日